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封房产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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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大坪路190号房产(权证号:2018-0000163); 二、查封***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景阳路53号10幢1单元7楼14号成套住宅(权证号:2020-0001730)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