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黔0281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上诉人***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11550元(暂算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的利息仍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94元、诉讼保全费109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0元,合计2546元,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连同上述借款本息一起支付上诉人***25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7-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