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泾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陕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二、由被告陕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785109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从2018年3月12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90元(原告已预交)3890,减半收取1945元,由被告陕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945***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