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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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726执576号

魏红丽:

关于你罚金一案,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726执57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由魏红丽交纳罚金2000元。魏红丽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本执行人魏红丽主动交纳了2000元罚金。据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2018)陕0726刑初48号刑事判决书中魏红丽应交纳2000元罚金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4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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