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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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20万元及利息(2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29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645元,财产保全费187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500元,合计5015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