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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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宁0521执恢96号 马国强: 本院受理的本院(2018)宁0521执883号--申请执行人马国强与被执行人马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院依法终结执行。恢复执行后,本案案号为(2021)宁0521执恢96号,为同一案件。现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1年3月2日结案。现将本案执行基本情况告知你(单位),以供核实之用。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