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郑超银行存款、网络银行存款和收益型保险人民币3000元。

二、线下查询、查封和冻结郑超名下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价值3000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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