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4执恢11号

曹磊、刘恒意、李晓慧:

关于申请执行人曹磊与刘恒意、李晓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吉0104民初266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将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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