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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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4执恢11号 曹磊、刘恒意、李晓慧: 关于申请执行人曹磊与刘恒意、李晓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吉0104民初266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将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