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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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原告***办理坐落于迎春路1380-2-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图们房权证市区字第8735号,建筑面积140.95㎡)的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655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15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