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原告***办理坐落于迎春路1380-2-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图们房权证市区字第8735号,建筑面积140.95㎡)的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655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15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1-12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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