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0)黑0103民初35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0)黑0103民初35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货款78,9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上诉人***负担4,734.55元,被上诉人***负担465.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40元,由上诉人***负担1,774.2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665.75元;上诉人***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760元,退还上诉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1-07-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