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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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时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