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798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798000元为本金,自2012年6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至付清为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739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629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7-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