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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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昆山雷石雨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02执恢645号 陈杰、刘张威: 本院作出的(2019)苏1302民初94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陈杰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刘张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115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刘张威已经缴纳全部执行款,陈杰自愿放弃本案余款及剩余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