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设定抵押担保的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房屋(不动产号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证明第0124597号)予以拍卖(或变卖);

二、申请人***对上述抵押物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75万元、利息15万元以及自2020年8月16日起算的利息(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16日起按年利率7.3%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范围内优先受偿。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4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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