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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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设定抵押担保的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房屋(不动产号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证明第0124597号)予以拍卖(或变卖); 二、申请人***对上述抵押物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75万元、利息15万元以及自2020年8月16日起算的利息(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16日起按年利率7.3%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范围内优先受偿。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4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