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正蓝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包红光、周建国、华军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79,980.00元、利息(以7998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月25日止,按照月利率9.0625‰计算,自2020年1月26日至付清为止,按照月利率13.475‰计算)、案件受理费899.75元、执行费1,113.0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