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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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施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13执恢272号 李林、袁孟磊: 本院在执行李林与袁孟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生效的(2019)黔0113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终结(2020)黔0113执96号本次执行程序。 后申请执行人李林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袁孟磊名下账户余额62231.19元,扣除执行费816元后将案款61415.19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确认本案已执行完毕。至此,(2019)黔0113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现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刘飞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熊重异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