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本诉原告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1046元,由本诉原告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0070元,减半收取30035元,由反诉原告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