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0935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冻结、查封、扣押期间,不得转移被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对冻结、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扣押。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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