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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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禁止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变更河南威宝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本院将对上述保全予以解除。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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