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段廷林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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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郸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625执恢288号 段廷林、张宗涛: 段廷林与张宗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段廷林。至此,段廷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7)郸民初字第1303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执行员:王博全 书记员:高海伟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