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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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0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0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元,减半收取计30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