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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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梅赛德斯奔驰ML400汽车(车牌:贵J×××××)一辆、丰田牌汽车(车牌:贵J×××××)一辆,查封期限两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1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保全期限届满,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续行保全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行续保全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