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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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邦孚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0103民初895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邦孚德物业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09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09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