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九天之翼滑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甘肃九天之翼滑翔有限公司出资款40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4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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