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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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尚欠本金4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逾期利息(以400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1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