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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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7执恢16号 申请执行人李淑英、被执行人牛伟斌、张玉萍: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19)黑0127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淑英与被执行人牛伟斌、张玉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400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到位金额109345.00元(含本金、利息、延迟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2020年6月给付36000.00元;2020年11月给付40000.00元,2021年4月给付33345.00元,执行费1540.00元。本院已将执行款全部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李淑英。至此,申请执行人李淑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