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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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九度空间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九度空间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742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62元,由原告***负担1682元(已交纳);被告北京九度空间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0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鉴定费4050元,由原告***负担1215元(已交纳);被告北京九度空间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835元(原告***已交纳,被告北京九度空间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