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 准格尔旗神洲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羊市塔松树焉神洲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与被告准格尔旗神洲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9896元,由原告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