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天驷呈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街支行
北京神驰腾翔广告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神驰腾翔广告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街支行账号为×××内存款65万元。

保全费三千七百七十元,申请人已交纳。

申请人应于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者不申请仲裁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20-03-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