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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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额冻结***在华夏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901元(实际冻结20.69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限额冻结***在大连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901元(实际冻结41.52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限额冻结***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901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限额冻结***在平安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901元(实际冻结1618.06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于冻结期限届满前七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