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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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三和拉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纳雍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纳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5执1112号 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某某、王光某: 申请执行人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王光某追偿权一案,本院(2020)黔0525民初42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