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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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登记在被告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中有3.2%属于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10200元,由被告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被告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