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高发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松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广东松吉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广东松吉机车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21账户的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49,948.27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松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房产(产权证号:惠府国用﹝2014﹞第1XXX3号)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