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白山市方泰商贸有限公司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白山市方泰商贸有限公司在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到期债权361501.54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提供的所有权人为王国强、丁丽丹夫妻共有的营业房屋(白BQ字第XXXX、XXXX)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