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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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9500元及利息(利息以69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自2021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7000元及保函费5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0元,由原告***负担162元,由被告***负担878元;保全费92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