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东方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临沂东方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万元;

二、冻结的期限为1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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