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22执恢600号

刘芳申请恢复执行黄志强、崔加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执行【原终本执行案号为(2020)苏0322执59号】。本案立案标的额:200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志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件款20200元,扣缴本案执行费200元,剩余案件款20000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刘芳。

本案至今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20000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自动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5-29
发布日期 2021-07-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