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磊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冠承丰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冠承丰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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