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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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雷波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雷波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437执199号 张桥平、雷波县铁合金厂: 张桥平与雷波县铁合金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0777.5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70793.23元,其中,本金120115.91元,利息40661.64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10015.68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张桥平。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桥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雷经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