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雷波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437执199号

张桥平、雷波县铁合金厂:

张桥平与雷波县铁合金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0777.5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70793.23元,其中,本金120115.91元,利息40661.64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10015.68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张桥平。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桥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雷经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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