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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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437执136号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史古:

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史古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71.06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971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案款0.0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已将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本案由杨兵担任

执行员,涂超担任书记员。至此,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北海仲字第J155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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