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寿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灵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相关金融机构的存款,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如需继续冻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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