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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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金山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63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