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黑0127执40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木兰县法院(2021)黑0127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02150.00元。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

终结木兰县人民法院(2021)黑0127执4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徐冰迪

审判员闫学魁

审判员张立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佳鹏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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