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22执100号

匡忠、嘉荫县聚兴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孟庆财:

匡忠与嘉荫县聚兴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孟庆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650元,其中,本金50000元,申请执行费6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匡忠,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650元。至此,匡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722民特11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徐鹏轩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世超

裁判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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