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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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22执287号

王纯业、姜艳玲:

王纯业与姜艳玲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8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630元,其中,本金4580元,申请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王纯业,并交纳50元执行费于本院。至此,王纯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722民初533号、(2019)黑07民终3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徐鹏轩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世超

裁判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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