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龙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享有被告***、***名下共有的位于龙门县×××××××××××××××××××××××【产权证书号: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号、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50%份额。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