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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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产权证号:11××65)、鄂尔多斯市东胜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小区X号楼XX层XXXX室房产(产权证号:11××67)、鄂尔多斯市东胜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小区X号楼XXX层XXXX室房产(产权证号:11××66)、鄂尔多斯市东胜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小区X号楼XX层XXXX室房产(产权证号:11××63)、鄂尔多斯市东胜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小区X号楼XX层XXXX室房产(产权证号:11××94)、鄂尔多斯市东胜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小区X号楼XX层XXXX室房产(产权证号:11××59)、位于鄂尔多斯市(产权证号:11××64)房产七处归申请人所有用于抵顶3814272元债务; 二、申请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相关管理部门应予协助办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