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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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市区东站路伟天建筑设备租赁站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16.58元(***、***已向本院预交),由***、***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