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市区东站路伟天建筑设备租赁站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16.58元(***、***已向本院预交),由***、***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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