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固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盛合(深圳)国际医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盛合(深圳)国际医疗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市固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344043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23日起款项付清时止的利息(以344043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固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54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2424元,由被告负担人民币32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