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7民初1751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熙,上海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生泉,上海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钟浩敏,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第三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顾政文

审判员李琛

人民陪审员倪顺法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徐振经

裁判日期 2019-03-21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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